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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婚生子落户父方;户籍科要求需提供司法亲子鉴定报告
发布时间:2022-01-24      来源: 郑州亲子鉴定服务中心      浏览量:62


 

  19日,市明张先生打来电话称,去年三月他到当地的户籍部门给上幼儿园中班的孙子上户口,不想却遭到拒绝,让他十分闹心。他说,孙儿已经五岁了,马上就要上小学,这户口要是落不下了,这该怎么办。
  
  在与张先生的交谈中,小编了解到张先生的儿子与“媳妇”没有领结婚证便生下孩子,不想孩子生下来没几年“媳妇”就和儿子分手,所以两人既没有生育证,也没有结婚证,只有孙儿的出生医学证明。儿子现在也在上海打工,他一个老头儿不知道该如何是好。
 
  
 
  “我有孩子的出生证明,怎么就不能证明这孙儿是我的呢?”在交谈中,张先生频频说。为此,来到公安局户政科请求民警帮忙核实,为何持有孙儿出生证明的张先生不能为孩子落户。
  
  “我们没有拒绝为张先生的孙儿办户口,而是他当时的手续不全,工作人员叮嘱他必须补全材料再来办理,不想他就再也没有来过。”市户政科民警致电区户籍部门时,当地的户政部门负责人说,根据《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户口落户在父亲户籍的非婚生子除了要提供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落户方《居民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和落户方非婚生育子女《声明》,还应当提交亲子鉴定书。目前,张先生需要前往亲子鉴定中心进行亲子鉴定,并按照民警的要求补全材料,当地的户籍部门将会帮助及指导他该如何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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